运管机构关于加强机动车培训学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近年来,随着我市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学习机动车驾驶技术的人员日益增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驾培行业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提高驾驶培训质量和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落实价格自律协议规定,强化驾培行业自我约束机制,打击擅自降价行为。

1、加强驾校自律协议监督员监督机制。各驾校自律协议监督员应认真履行价格监督工作,对各驾校的履约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价格监督工作不流于形式。

2、实行价格监督每月暗访制度,我处每月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驾校价格自律执行情况进行暗访,暗访方式为:调查各驾校市区、三县报名点、电话回访学员等。

3、对经价格自律监督员及我处暗访人员查证属实的违反价格自律协议的驾校,第一次违约的,扣取违约保证金6万元,且10日内不办理该校一切业务;第二次违约的,扣取违约保证金6万元,且停业整顿一个月;第三次违约的驾校,取消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二、强化驾培管理系统软硬件管理,提高科技化管理水平和效率。

1、各驾校的驾培信息系统管理员须严格按管理系统操作要求上报学员学时信息,以提高管理系统使用效率,对未按要求上报的信息,我处将不予认可。对由于管理系统软硬件故障不能记录、采集、上报学员培训信息的,须及时报修并向驾培管理科报送书面说明材料并附上学员名单,我处将视情况处理该学员的培训信息,不及时报修或不事先报送书面说明材料的,由教练员补足学员学时。

2、驾培管理科每月不少于一次去各驾校训练基地检查IC卡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及时发现、解决IC卡管理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软硬件问题,调查、处理违规使用IC卡管理系统情况,发现教练车不安装计时管理器或不按规定使用的,在下月的招生计划中按发现的车辆数扣减该车型双倍的招生名额。

3、 违反IC卡管理规定,属驾校责任的,责令其改正并予以通报,在年度驾校信誉考核中扣30分;情节严重的(被查实两次的),责令其停业整顿三个月,扣减年度信誉考核50分;拒不改正的,吊销其经营许可。属教练员责任的,初次被查实的,暂扣教练员证六个月,在教练员年度信誉考核中扣10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驾校的管理责任;第二次被查实的,停止该教练员资格,三年内不得在我市从事教练员工作并追究相关驾校的管理责任。

4、为提高办公效率、节约办公成本,今后我处相关通知、要求、表格等将以电子文本的形式,通过短信群发平台或网络传输至各驾校。

三、完善驾培行业基础工作,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1、各驾校须严格按我处统一制定的学员、教练员、教练车、投诉举报等相关表格做好基础档案管理工作,按相关标准保管好学员教学日志、培训记录表,我处将不定期检查各驾校基础档案管理工作,随机抽查学员教学日志、培训记录表等档案,对在限定的时间内找不出教学日志、培训记录表等学员档案及学员、教练员、教练车档案内容不全基础档案管理混乱的驾校,每发现一起,在年度驾校信誉考核中扣5分,由驾校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

2、 严格按相关规定落实开学审核、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的管理工作,严格办事程序和内容,对开学审核表延后报送、教学日志填写不规范、教学学时不够等相关业务不予办理。

3、规范培训记录档案管理,实行培训记录表按期登记报送制度。从2008年4月1日起,各驾校在科目三审核学时报送培训记录表时,须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培训记录表,并在档案袋封面贴上电脑打印的学员详细名单,学员序号与培训记录表上序号相一致。对因IC卡系统软硬件故障学时未能传送的,在学员名单上详细注明原因。

四、加强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及格率发布制度。

1、各驾校要加强从业资格培训、考试软硬件的建设,按规定报送从业资格开学审核表,严格按部颁要求落实教学计划。

2、驾培管理科要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关,严格考试纪律。要不定期检查各驾校从业资格教学计划落实情况,对经检查确认两次不按计划进行从业资格培训的,停止该校从业资格培训资格。

3、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及格率排行榜及发布制度。从2008年起每季度对各驾校从业资格考试及格率实行排名,并在相关媒体及运管处网站上发布,对连续两次考试及格率排名最后的驾校,停止该校从业资格培训资格三个月,进行整顿,整顿合格后方可恢复其从业资格培训资格。整顿期间取得驾驶证的学员需办理从业资格证,由驾培管理科安排至其他驾校培训。对连续两次从业资格考试不及格的学员,实行三个月后方准补考制度。

五、加强市场监管,净化驾培市场环境。

1、驾培管理科要不定期深入驾校检查,对经检查发现有使用无教练员证人员进行教学、使用报废教练车进行培训或教练车非法挂靠培训等不规范经营行为的驾校,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发现两次以上)限期整改三个月。

2、 严格执行报名处设置和广告先申请、经审批、再设置(发布)制度,对未按规定报批、设置报名处、发布广告的,每发现一起在年度驾校信誉考核中扣10分,由驾校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并按相关规定处罚,各驾校自行印制的招生简章视同广告进行管理。

3、 严格落实教练车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及购置车辆备案制度。我处将按教练车综合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相关表格制度教练车台帐,凡未按要求进行检测、二级维护过期及未按要求备案的教练车,将不予核定招生人数。

     望各驾校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转变管理理念,按要求进行教学,认真抓好培训质量和服务质量,切实保护学员的权益,共同维护良好的驾培市场秩序。